住院手续
有住院预约的患者
- 请直接前往1楼综合受理处,有工作人员为您引导。
- 来院后,请先在1楼综合受理处办手续,提交住院申请书、保险证等。
- 如在其他医疗机构有住院履历,需要申报(现住院日之前3月内的住院履历),所以持有其他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书的患者,请将出院证明书提交至1楼综合受理处。
当天确定住院的患者
会在门诊给您介绍住院手续。紧急(包括夜间・休息日的住院)住院时,请患者家属于工作日8:30~17:00在1楼综合受理处办理住院手续。
住院携带物品
- 诊疗卡、保险证、婴幼儿医疗证、身体残障者医疗证、限度额适用认定证等
当健康保险证有改变、新加入等变更时,请务必向1楼综合受理处提交保险证,以便确认。此外,住院超过1个月的患者也请向综合受理处出示保险证。
- 洗脸、洗发用品、刷牙杯、牙刷、肥皂、发梳、剃须刀、洗发水等,用于装换洗衣物等的塑料袋、假牙盒等
- 就餐用品 叉子、勺子、茶杯、吸吮杯、吸管、擦手湿巾等(如带叉子、勺子等,请准备好装它们的盒子)。
- 根据病情状态,替换内衣有可能需要准备前开式的。
- 其他日用品:耳机、洗脸毛巾、浴巾、拖鞋、纸巾等
对需要使用尿布的患者,医院内有备。但住院费中不包含此项费用,请另在小卖部支付。敬请配合。
※日用品・尿布等可在小卖部・自动售货机购买。
※携带物品请标注姓名。
病号服
病号服有偿出租。病号服的更换为一周2次或弄脏时。
- 寝具类物品由医院准备。
- 病号服随住院用品套装费一起交纳,与医院开具的交费单有别,另外发行交费单。收到该交费单后,请到便利店等交费。
药物
住院时请务必携带至今服用的所有药物和药物手册。
最近,在医疗现场,住院后有关携带药物的事故不断发生,比如“住院后开的药与携带来院的药相同,导致重复服用”、“住院后没有服用本应继续服用的药物”、“输液用药与非处方药、其他医院开的处方药成分相同,导致用药过量”等。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,住院时就请患者将至今服用的所有药物都带来,交给护士・药剂师。此外,有服药手册的患者请出示该手册。
住院期间
餐食
餐食由医院准备。根据健康保险规定,餐食由患者按定额标准额自付。(1餐的标准自付金额有规定。)
为提升餐食内容,实施以下事项。
- 实施温热餐食适时配餐的特别管理
- 实施餐食内容可供选择的可选菜单
- 不同病情对应特别治疗餐食
- 预定提供餐食的时间为早餐 上午7:30 午餐 中午12:00 晚餐 下午6:00
关于治疗餐(特别餐)的提供
本院推行团队医疗。团队医疗,是指多名医疗专业人员协作,共同对应每位患者的护理和治疗,提供高质量的医疗。作为实施团队医疗的一个方面,本院由管理营养士负责通过餐食辅助治疗。我们对以下疾病的患者提供治疗餐・实施营养指导和营养护理。
【需要治疗餐(特别餐)的疾病】
心脏疾病、肾脏疾病、肝脏疾病、糖尿病、胃溃疡、贫血、胰脏疾病、血脂异常、痛风、重度肥胖等
关于住院生活
住院前或住院期间如果遇到困难,请告知工作人员。 |
基于治疗目的,有时可能需要您转移病房或住院楼,敬请配合。 |
有关治疗、护理的相关事宜,请遵守医生、护士的指示。根据治疗、护理的需要,有可能会对您的餐食、生活等有所限制。对疾病和治疗如有不明之处,请不必顾虑,咨询工作人员。 |
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、超出实际需要的现金等。医院不承担失窃的相关责任,敬请注意。不得不携带的患者,请放入床头带锁的抽屉内保管。 |
住院期间谢绝使用停车场。不得已需停车时,请务必告知。 |
手机等可能会对电子医疗器械等产生影响,请勿在指定场所外使用。在各楼层・食堂设有公用电话。请尽量不要从外部给住院楼打电话。 |
病房内装有付费电视机,购买电视卡即可观看。(各住院楼食堂设有电视卡售卖机。)为了不影响他人,请使用耳机等。(耳机在小卖部有售。)※电视卡剩余金额可在2楼小卖部旁的结算机上结算。但是,剩余金额不足10日元时无法结算。※电视卡也可在小卖部结账时使用。(不能与现金合用) |
单人病房(部分除外)提供免费有线网络的LAN接口。 可携带自己的电脑使用。电脑的操作和安全属于使用者自己的责任范围,请在了解的基础上使用。个人携带的WiFi(无线网)通信装置可能会对医疗器械、电子病历的通信产生影响,请勿使用。 |
邮筒在正门玄关前。另外请告知寄件人,填写邮寄物品的收件人地址时,要加上住院楼的名称。 |
起床时间为上午6:00,熄灯时间定为晚上9:00。早晨和熄灯后请留心不要打扰其他住院患者。 |
入浴、淋浴需取得主治医生的同意。具体事宜会有住院楼护士讲解。 |
探视
以下为探视时间。请尽可能在探视区域会面。
工作日 | 下午3点~下午8点 |
休息日 | 下午1点~下午8点 |
谢绝规定时间外或影响他人的探视。鉴于治疗的原因,有时可能限制探视,详情请咨询住院楼护士。
住院期间的感染预防
- 餐前便后请洗手。无法移动的患者请使用含有酒精成分的湿纸巾擦拭双手。也可以使用病房内放置的速干式手指消毒剂。
- 咳嗽或打喷嚏的患者请戴好口罩。请时常漱口。玄关大厅内有口罩售卖机,欢迎使用。
- 地上放过的物品是不干净的。请不要再把它放到病床上。
关于住院费用
住院费用
- 住院期间的费用每月交1次。月末结算,每月10日前后会给您交费单。出院时的结算支付,会在出院前一天或出院当天给您交费单。
- 请在以下时间使用1楼综合受理处旁的自动结算机支付住院费(支付方法、使用方法等请询问1楼综合受理处)。
- 有关休息日・夜间出院的交费,请于每天上午7点~下午8点,提前咨询住院楼员工站或1楼综合受理处。有关住院费概算等,也请咨询住院楼员工站或1楼综合受理处。
- 申报所得税的医疗费扣除、高额医疗费等需要领收书(发票),请妥善保管。发票不能再次开具。但是,作为发票的替代文件,可有偿发行发票证明书,详情请咨询。
- 已诊断为无需住院治疗,但因患者原因,长期住院(住院超过180天)时会发生选定疗养费。
- 如有住院费方面的困难,请尽早告知1楼综合受理处。
- 可使用信用卡交费。
差额病房
希望入住特别病房、单人病房的患者请告知住院楼员工站。病房费随住院费一同交纳。即使提出希望入住特别病房、单人病房,也有可能无法满足您的要求,敬请谅解。
特别病房(单人间) | 1天13200日元(6S住院楼) |
单人病房(单人间・有淋浴) | 1天7700日元 (4E・5E・6E住院楼) |
单人病房(单人间) | 1天6600日元(所有住院楼) |
标准病房(4人间) | 1天1650日元(所有住院楼) |
※显示金额为含税金额(消费税10%)。
致70岁以下的住院患者
住院・门诊等窗口可减少自付金额
患者本人在诊疗当月内向自己加入的保险机构提出申请,再向医院出示保险机构发行的“限额适用认定证”,医疗费的自付金额即可减少。
手续办理窗口 | ||
国民健康保险・后期高龄者保险 | 各市町村国民健康保险窗口 | |
社会保险 | 健康保险协会 | 社会保险事务所或工作单位 |
组合掌管 | 各健康保险组合或工作单位 | |
共济组合 | 共济组合或工作单位 |
【手续办理所需物件】
- 保险证(接受诊疗患者的保险证) ●印章(确认用印章)
- 身份证明(手续办理人的身份证明)・・・手续办理人可以是家属。
其他
外出・外宿
有此需求的患者请与医生、护士商量。取得许可后请填写指定表格,并跟护士打过招呼后再外出。返回医院时也请跟护士打个招呼。在外出・外宿处发生身体不适或预计回到医院的日期和时间发生变更时,请联系所在的住院楼。
地震・火灾等非常事态发生时
不要慌张,请遵从护士等的指示。我们会根据患者状况具体对应。非常出口有绿灯显示,请在住院时确认。避难时请勿使用电梯。
证明书和诊断书
需要的患者请告知责任医生。出院后需要、或需开具生命保险等的诊断书的,请告知综合受理处。保险公司有指定格式时,请提出。
患者咨询窗口
有以下不安或问题的患者请告知住院楼员工站。医院会严格保守个人秘密,请放心。
护理咨询
- 出院后生活方面的担心、护理、介护的方法
- 给使用医疗器械在家治疗患者提出建议
- 慢性疾病患者生活方面的各种咨询
- 各种病友会的联系窗口
- 不知该向哪里咨询的疗养方面的苦恼
医疗咨询(由社会福利员对应)
- 关于医疗费或生活费等的经济问题
- 关于年金、健康保险、其他各种社会福祉制度的利用方法和申请
- 关于各种社会福祉设施的入住、日间护理手续
- 关于特殊疾病、受伤、残障的各种疗养生活相关咨询
- 关于出院后的社会资源利用(服务)
此外、在1楼地区医疗连携科窗口设有患者咨询窗口,有关诊疗、医疗安全、住院、医疗费、居家医疗、地区医疗机构的介绍等,不必顾虑,敬请咨询。
出院手续
- 主治医生准许出院后,请与住院楼护士长商议决定出院日期。
- 请您配合,在上午出院。
恢复期康复训练楼
从一般住院楼出院后,需要康复训练的患者可来康复训练楼。
访问看护(上门护理)・访问康复训练
出院后希望接受访问看护、访问康复训练等的患者,请咨询住院楼护士。